第(2/3)页 说完他指了指里面,“进来坐吧!” 两人进到公寓,进到里面才发现,这公寓也太大了,有三四百平米吧,客厅的落地窗外就是江景。 住在这里的人,真的是一种享受。 顾连煜坐到沙发里,“请坐,你们想喝点什么?” 白兰接过话去,“顾少,我们什么都不喝?来找你呢是为了我女儿,她得了白血病,然后与你的血液配比正好吻合,所以想请你到医院做检查,我们想尽快手术。” 听到这话,顾连煜坐直了身,他的肤色偏暗,古铜色,全身透着一股子钢铁般的男人味。 “白小姐,我已经回复过了,我不愿意。” 当年也不是他要愿意加入中华骨髓库的,是当时他的前任在那里上班,他刚好想追她,想接近她,就说他要捐献骨髓。 这都过去四五年了,他早把这事给忘了。 而那女孩也成了他的前女友,他更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了。 白兰脸色一白,有些慌。 “顾少,求求你了,我女儿现在病的比较严重,不能再拖了,好不容易与你的想吻合,求你救救她。” 顾连煜原本也不是一个冷血的人,可是骨髓这种东西,对他的身体伤害挺大,他有查过。 而且他现在的身份,真的不适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