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心比天高-《软娇柔重生她是美飒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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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第四胎才有了他。

    早些年,他家中也算有一块薄地。但收入并不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农忙的时候,家里才能有一些正经收入。

    不过,忙活3-4个月,五千斤的稻谷,就只能挣一万元。而这五千斤稻谷,还没去掉那些不

    合格的,也没有算上天灾人害的结果。除杂草、防害虫,叶黄了、根烂了,得施肥,下雨了担心涝灾,不下雨又要灌溉。

    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诗里的场景都是真实的。

    后来,为了徐泰朗的父亲在外面赌输了钱,不得不将家中仅有的这一片薄地卖掉还债,这让他们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好在,几个姐姐长大成人,都到城里打工去了,每月会往家中寄一些钱。不然,徐泰朗还不知要怎么长大。

    他的学习成绩很差,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成了无业游民。可徐泰朗知道自己长得帅气,又有野心,他不甘心只在村里待一辈子,当村长那丑丫头当上门女婿。

    他觉得自己可以再走的远一些,看看城市里的世界。

    于是,徐泰朗执意偷偷地跑来了宁海市。

    当他第一次来到宁海市的金浦江边,看见那一汪江水在眼前奔流不息,徐泰朗好像看见了一个光明的未来。

    他相信,他会在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立足安家,从此开始他崭新而光明的人生。

    可现实很快给了他重重一击。

    像宁海这样的城市,985、211大学毕业满地都是,只有高中文凭,刚刚走出农村,打扮得土里土气的徐泰朗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他辗转求职失败,最终到了酒吧当服务员。

    徐泰朗对这里的生活融入的很快,他换了发型,变了打扮。在改头换面之后,很快褪去了原来的「土鳖」气质,变得时髦起来。

    大城市里的酒吧最是纸醉金迷,是很容易令人沉沦的奢侈糜烂。徐泰朗见惯了各色客人的一掷千金,心思渐渐活络。

    有几个经常来这里的富婆似乎对他有点儿意思,但徐泰朗嫌弃她们年纪大,身上那股腐朽的味道令他有些作呕。

    况且,这些阅尽千帆的老妖我,说不定对他只是一时新鲜,难以做长久打算。

    权衡下来,他的心思还是放在年轻单纯、家境又好的小女生身上。就比方说——丁晓晗。

    看她的言谈举止,平时的穿衣打扮,一看就是富家女。相处起来这女人虽然有时候在性格上颇为强势,但架不住她出手阔绰大方,人长得也不赖。

    再者说,她肯花心思让他主动开口开始这段关系,就证明她对他是有心的。至于这真心到底有几分,日久方长,他还年轻,有的是机会争取。

    就这样,丁晓晗和徐泰朗谈起了恋爱。

    后来,宋禾婉有一次无意间在校园里看到丁晓晗手牵手和徐泰朗走在一起的时候,吃了一惊。

    在宋禾婉的记忆里,上一世大四下学期认识丁晓晗的时候,她好像是单身吧?

    不仅如此,后来在铭丰证券二人在同一个职场相遇、做了三年多同事,丁晓晗好像一直都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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