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哎哟哎哟,好痛好痛!念念你还真是手下不留情......” 沈正文一阵痛呼,脸上却笑得比谁都开心。 有了这金子,他就可以带着全家人去城里定居了。 更何况这金子还是经过徐县令允许带回来的,他用起来也没什么负担。 虽然有些舍不得桃李村这片从小长大的故土,但为了孩子们都有更好的未来,他只能割舍。 他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李如兰,“如兰,搬到城里这件事你看怎么样?等到了城里之后,我还可以去找个活计,努力赚钱养家。” 李如兰的脸上也满是喜色,虽然桃李村的环境很好,乡里乡亲们也相处的很和谐,但她从小就生活在青州城,自然愿意搬到城里去的。 更何况,能方便她照顾父亲和栓子,两全其美。 但就沈正文说的找活计的事,她却有些忐忑。 “搬到城里去固然好,但城里的活计好像不太好找......” 沈正文这种没什么文化的农民,去了城里只能找那些打杂的力气活。 但那种活计供不应求,人人都求着干,沈正文没关系没什么的,很难找到。 一直沉默的小念念又出语惊人道:“爹爹找活计干什么?可以直接开个饭馆呀!爹爹做饭那么好吃,肯定有很多人喜欢吃的!” 沈正文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他没什么别的拿手的东西,但自认为在做饭这一方面,他还没遇到过对手。 他想着,把这两块金子卖了,足够去买一间大房子。然后把房子前面当门面,开个酒楼,后面当宅院,家人住在里面,再合适不过了。 “砰砰砰——” 一家人正在商量去城里之后的事情,突然房门被敲响。 沈正文和李如兰对视一眼,赶紧把黄金收了起来。 打开房门,他发现来人是程胜家的大儿子程广。 程广没好气的说道:“我爹有事喊你,让你去我家一趟。要不是他非要让我过来,我才懒得来。” 程广丢下这句话后就要走,沈正文上去拉住了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