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三哥好。”叶清瓷红着脸向简秋问好,顺带着仔细看了眼简秋,以免以后在大街上碰到,却认不出人家,那就糗大了。 以前常听人说,简家出帅哥,这话一点不错。 因为水晶的关系,叶清瓷见过简时初的大哥简白,虽然不像简时初帅的这么惊天地泣鬼神,但也是万里难挑其一的大帅哥,不然也不会把水晶迷的神魂颠倒,连儿子都给他生了。 眼前的简三少,也非常俊美。 他的俊美,不像简时初那样霸道锐利,而是像他的名字一样,如秋季晴空,温润儒雅,看上去会让人想到天高气爽之类的字眼,优雅温和,没有丝毫的侵略性,轻而易举就能引起别人对他的好感。 简三少笑着说:“阿初,我今天来,既是找你,也是找弟妹,咱们谈谈?” “谈吧,”简时初抓着叶清瓷的手,眼睛落在她手腕那一圈青紫上,“回客厅谈,瓷瓷的手腕需要上药。” 幸好许肃背着任丝丝走了,如果他还跪在这儿,简时初肯定又要一脚踹过去。 回到客厅,简时初找出药膏,给叶清瓷细细的抹在手腕上,又轻轻揉开,一举一动,轻的好似手下是珍贵易碎的工艺品。 简三少看到简时初将金子一般金贵的药膏,不花钱似的在叶清瓷手腕上厚厚涂了一层,眼角抽了抽,心道传言非虚,自家七弟果然对这个叫叶清瓷的女孩儿爱到了骨子里去。 一向木讷,不知情为何物的男人,一旦动了情,是非常可怕的。 就像他家大哥,三十岁前,只认工作,不认女人,兄弟几个还都以为他们大哥生理方面有毛病。 可当他大哥一旦认定了水晶,就勇往直前,死不回头,哪怕被爸妈威胁要断绝父子关系,也一定要和水晶在一起。 想到生死未卜的大哥,和下落不明的侄子,简三少轻轻叹了口气。 听他叹气,简时初终于舍得施舍一个眼神给他,“你带着几只狗跑到我家里来,就是为了到我面前叹气来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