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买衣服-《从1994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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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这笔钱的时候,林义还在自我暗示,华哥的十万又得拖一拖了,嗯,回去绝对不向关平主动问起华哥两人的去向。
我假装不知道,唉,没钱的林义感觉自己有点“没良心”。
再次踏上回邵市的火车,看着越来越远的深城,林义突然想到了自己未来的竞争对手:再过十个月,胡同学会用借来的钱成立爱多了。
而自己的步步高电子,几次的投入加起来,是人家的好多倍了,没理由担心。
不过想到胡同学,林义就会心一笑,人家一个初中生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到港城c—cube分部,蹲了三天才买到三片芯片。
而且价格是远远高于市场的1000多港币,人家老外直接把他当乡巴佬打发掉的,因为觉得他在公司门口有点影响形象。
不过很多传奇就是这样,前后对比差异化巨大才叫传奇。
第一次不理人家,几次后请人家吃饭。最后不仅是总统套房和私人飞机相请,还陪着喝红酒外加高尔夫。
就算高尔夫打的一窍不通,别人还要叼着雪茄、戴着遮阳帽为他拍手叫好。
人生际遇可见一斑。
不过林义没想过成为胡同学这样,短时间成名快,挣得多;却牢狱之灾来得也更快。
挣钱还是低调好,别把自己名字天天刷在报纸上和电视里,人家不找你找谁呀。
嗯,想多了,扯远了。看了眼旁边的蒋华,林义靠着座椅听着吴景秀在给一群忽悠来的技术工打鸡血,灌心灵鸡汤。
闲得无聊听了会,林义就是觉得这年头的人相对太纯朴了,在几个票子和心灵鸡汤的诱惑下,感觉吴景秀都快成了他们的信仰。
实在听不下去了,感觉这女人天生就不是正路子的人。
歪着头,慢慢地收了眼皮,睡了。
94年的雪,和记忆里的一样,一直在巴巴地下。
感觉老天对这人世间有着愤怒一样,不倾泄个几月,就不能平了心里的这股子火气。
不过林义却是喜欢下雪的,因为他觉得雪天和雨天一样,宁静幽远,特别美。
记得小时候,林义每次见到雨雪天就欢喜一翻。
次数多了,为此还被爷爷奶奶小揍了顿。说这小猴子从小就是个自私的懒货,为了不干活、自个舒服,天天盼着打雷下雨,不顾阳春庄稼死活了。
…
在没过脚踝的雪地里溜达几圈,武荣就说受不了了,要回去。
“你也是个贝货。”回到屋里,看着恨不得把煤炉子抱着的武荣,不由翻个白眼,不想开空调了么。
“我感觉冬天还是烤火好,”换来的是武荣不声不响的嗡气。
林义盯了他会,本想说他没良心,白眼狼。但仔细一想,貌似好多人都这样,喜欢在感官里看到明火,感受到热气才觉得叫暖和。
“你这毛线衣穿了几年了。”看着武荣像刺猬一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林义有点无语了,不是穿了四件衣服么,里衣,两件毛线衣,还有个外衣,能不能不要这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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