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是嘛,男子汉从来都不会为轻伤困扰的”梅根眉毛一挑,碧绿的眼珠妩媚的看着他“让我看看伤势?我在童子军时学过战地救护。” “算了”爱德华悻悻道“受了点刺激,让他休息一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先谈谈正经事。” “呃……”梅根有点不知所措,一番举动下,她自己也有点想,显然伤势完全不是问题。 对她而言,双方发生点什么,也不算亏。 米国人在这方面开放,男未婚,女未嫁的,别人也没法说什么。 先滚了之后,再谈生意,对女性来好处会大点。 她不是那种蠢女人,百般勾引却不让最后突破,一定要让男人硬签下合同,这种蠢事她是不会干的。 这么做固然效果很好,但同一个男人的差别,比人和狗都大,这样是做不成长久买卖的,反而会惹来厌恶感,实际比起放长线钓大鱼来一锤子买卖并不合算。 而先交货后收钱,看起来漂亮,还能打打感情牌,如果再适当的时候恭维奉承几句,那对方也就真和小哈士奇没啥区别了。 呵,男人。她想到 --------------------------------作者唠叨的分割线------------- 这几天带娃实在是太累了。 上海天气特别好,就带着她到处走走转转。 这倒还好了。 小家伙才两岁四个月,已经开始会点歌了。 儿童歌曲已经无法满足她的要求了,这就让人很头痛。 然后嘛,我抱着她遛弯时候,心情不错,随口哼了两句“rocky mountain high” 对上电波了…… 保守估计,“ but the colorado rocky mountain high i've seen it rainin' fire in the sky the shadow from the starlight is softer than a lullabye” 这三句,我每天要翻来覆去唱几百遍…… 要知道哥们我有比较严重的咽炎, (我知道读者里面肯定有一小撮坏人会把咽炎扩写为阉完了以后发炎,但我不怕,都当码字工了,太监啥的,从来不是个事儿!) 晚上睡觉的时候嗓子火燎火燎的痛…… 咳咳,主角没准之后会遇上这歌的原唱约翰丹佛哦…… 他是43年生人,成名于60年代后期,光大于70-80年代,时间倒是对的上。 开个玩笑,毕竟本书不是《纽约1970》。 按照本书的原定大纲,倒是会推几个乡村/民谣女歌手,德艺双馨,色艺双绝的那种,比如琼·贝姿,比如桃莉·巴顿,后者是惠特尼休斯顿那首《i will always love you》的原唱。 毕竟这两种音乐风格也是我本人所偏爱的。 但在伟大的作者群的建议下,主角的后宫阵容已经变得更加豪华灿烂,引人入胜了…… 至于上面两位,应该也会按照原计划执行吧。 毕竟一个文艺,一个xiong大而且头发多…… 码字人看到头发多的总会莫名心生羡慕以至于爱慕…… 对了,顺便说一句,作者群的坏人建议我让主角去推金毛,但我寻思,既然真走这条路线了,不如去把胡佛阁下推了,岂不是更妙? 想想看,一个法官/律师把fbi局长压在身下啪啪啪,这是司法部内讧的终极表现形式啊! 法律骑到了特务的身上! 燃! ——————————分割线 另外第56章被屏蔽,原因么,各位看这章的内容,然后推理一下就能猜到。 我写东西都比较隐晦,嵌在情节里,所以不容易被发现,可一旦被发现改起来就很麻烦,而且相当痛苦。 这章就再说吧…… 大概七点多还有一章,算是对《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补偿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