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爱德华的悠闲生活-《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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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和克里斯白天上课,晚上自习,生活平稳而有规律,似乎回到了达米案之前的状态。

    区别是双休日的时候,费里切会热情邀请他们回纽约,通常这两天都是住在花花公子俱乐部里。

    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还有赏心悦目的兔女郎担任服务员和演员,俱乐部严格规定,客人只能动眼不能动手。

    但对于二者私下的往来并不禁止,达米往往和他们坐到一半,就莫名其妙消失了,不久费里切也不见了,只剩下两个“书呆子”面面相觑。

    书呆子是俱乐部成员包括兔女郎们给他们取的的绰号,对此两人也无可奈何。

    不管是在眼下的纽黑文还是在花花公子俱乐部,这哥俩确实表现和周围环境有点格格不入。

    克里斯尤其明显,倒不是因为他的肤色问题,米国种族问题严重,但纽约这个时期倒是种族融合做的不错,只要衣着得体,举止高雅,便可以在绝大多数娱乐场所畅通无阻,毕竟兜里有钱就是爷嘛。

    同时花花公子俱乐部也是这个时代的种族融合的先行者,俱乐部里琳琅满目的穿着高叉泳衣的兔女郎可是什么肤色都有,一视同仁同工同酬,看起来下流的俱乐部竟然在人/权问题上比主流社会更加符合人性与社会发展的方向,也事件挺讽刺的事情。

    除此之外,比娱乐业更没有种族偏见的行业大概只有一个了:……邪教。

    嗯……真正贯彻了有教无类的思想,族群融合做的特别好,尤其是男性教主去qj女信徒的时候从来不考虑肤色问题,这方面似乎又比传统的罗正教神父们上了不止一个层次。

    总之世界最开放的“大苹果”市和南方古板红脖子的地盘风气当然不同。

    可问题是,克里斯还是还是个虔诚的教徒,主倒是没有明确规定信徒不能去夜总会找乐子,只是他自幼生活在风气古板的南方,面对穿着高开叉泳装的兔女郎,能够忍住不画十字已经很不容易了。

    爱德华没这些问题,但不知道为啥他就是放不开,他甚至觉得在纽黑文的帐篷里搞的天昏地暗也比在这儿厮混强,当然帐篷他也没敢进去,毕竟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多少性别,万一失足踏入陷阱,被开了菊花,这辈子那也别活了。

    很大的原因是服装差异造成的,花花公子俱乐部依然秉持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黄金时代的做派,顾客登门必须衣着考究,西服领带是标配。

    按理说这对法学生而言也是基本着装要求,毕竟他们毕业后不管是去当律师还是去政府部门,都要求成天把人整个的装在西服三件套里,考究的还得配上皮底鞋,耶鲁以前一直是这样的。

    可这两年就不对了,“解放区”里-汉森等人对被他们“占领”的学校场地的称呼,到处是帐篷,嬉皮士,黑权主义布道者,反战者,极左份子,说起来都是和传统文化对着干的家伙,自然在服装上也要另辟蹊径,于是扎染衬衫、肮脏的牛仔裤、破破烂烂的波西米亚留苏披肩就成了主流服饰。

    尤到了课堂上课堂上这种不协调感就更强烈了,教授们依然衣冠楚楚,可学生们却穿的五花八门,让爱德华有种净衣派长老给污衣派帮众布道的感觉。

    爱德华没那么夸张,但也觉得随意休闲的着装风格确实比把整个人装进套装里要来的舒服的多,牛津纺衬衫加羊毛背心牛仔裤也更符合年轻人的气质。

    但课堂上可以随便穿,反而是下课后到俱乐部找乐子必须衣冠楚楚,这就让人很难受,好像跑到发廊去那啥不用花钱,和自己gf那啥时间长了点就要加钟。

    此刻他非常理解费里切当日一把拉掉领带的痛快了。

    这天,他多喝了几杯,暂时离开俱乐部打算到街上散散步,透口气。

    费里切很仗义的让一个手下担任保镖,虽然俱乐部附近可以保证绝对安全,但有个跟班还是更保险点,毕竟那些毒瘾发作的货色,可是为了一美元就能杀人的。

    让爱德华意外的是,这个叫迪亚哥·康斯顿的,竟然是个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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