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如果非要给他们换个名词。 那就是间谍。 不过他也不在乎,因为他可以将计就计,用来对付那七个部落。 而且这七个人能穿麻制作的衣服,说明他们是有本事的,是人才。 蛮荒时代什么最重要? 除了人才还是人才! 七人闻言都是一愣,完全没想到苏寻不灭口,还邀请他们加入夏国。 想着这一路所见,兵锋之盛,国中之富,民众之乐,七人一阵意动。 谁不想过上这种生活呢? 而且夏国明显的制度和他们部落不一样,他们在这里可以过得更好。 至于家人什么就别提了,如今部落根本没什么家庭观念,毕竟女人和男人都是共享的,孩子和老人也是共同抚养的,从来没有家人这个词。 所以他们如果加入夏国,那么完全没有什么可顾虑的。 至于礼义廉耻荣辱这种东西,目前还没彻底诞生呢,大家都只是想活下去,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活得更好。 而现在这个机会就在他们面前。 不过虽然礼义廉耻的观念还没有彻底产生,但已经有了苗头,七人都知道背叛部落是可耻且错误的行为。 所以有些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在夏国,只要你们有能力,你们不必和所有人吃同样的食物,你们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房屋,只属于你们自己的女人,和属于你们的孩子仆人。” “凡是夏国国民,都可以分到地,孤王已经掌握了种植黍的技术,会传授下去,你们的地所有收成都是你们的,只需要每年上缴小部分给国。” 苏寻看着犹豫不决的七人,又给他们注射了一针兴奋剂。 七人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仿佛是听见了什么天方夜谭。 从踏入这里的第一刻起,他们就感受到了夏国和其他部落不同,但没想到两者之间的差别居然这么大。 只属于自己的房屋,只属于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奴仆,包括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土地,自己的粮食…… 想到以上种种,七人开始呼吸急促起来,脸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夏王,我愿意加入夏国。” 有第一个人同意了。 “我……我也愿意为夏王做事。” “我也愿意……” 如果说之前心中还有顾虑的话,那在有了第一个带头之后,所有人心中一直绷着的那根线便彻底断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