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风靡的《西游记》-《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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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曼云顿时就急了,连忙道:“李公子,这家店的价格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完全谈不上破费。”

    “无功不受禄,我不能住。”李念凡依旧摇头。

    日常的小人情来往倒是无所谓,但这家店明显很高端,若还让人家破费那实在不是李念凡的作风,这人情欠的太大了,没必要。

    “李公子,你赠送的曲谱让我受益良多,而且还请我吃过美食,这对于我来说,可比金钱珍贵多了,还请不要推辞了。”秦曼云看着李念凡,语气真挚道。

    李念凡陷入了沉思。

    秦曼云是土豪这是肯定的,对于土豪来说,金钱确实很廉价,反而是爱好和心情最重要,她喜欢琴曲,还尝了自己的美食,这显然让她感到非常的舒心,金钱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

    所谓有钱人交朋友,从来不看对方又没有钱,只看心情,也不是不无道理的。

    况且,自信来讲,自己做出的美食确实很好吃,对于有钱人来说,真可算是千金难求的。

    “也罢,那我就住下了!”李念凡轻叹一声,接着道:“不过我也不能白住,到时候做些美食给你尝尝。”

    秦曼云的心中大喜过望,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那就有劳李公子了。”

    考验,刚刚高人肯定是在考验我的诚意。

    还好我机智的通过了,差点就功亏一篑,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李念凡笑了笑道:“不麻烦,做饭不过是顺手的事情而已。”

    洛皇的脸已经黑的如同锅碳,嘴角不住的抽搐,他不恨其他,只恨自己脑子太傻,又完美的错过了一个大机缘。

    仙客居的布局极其的讲究,中间是一个舞台,从一楼一直到四楼,是回字形的设计,为确保吃饭的人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到舞台,四楼之上应该就是住宿的地方了。

    秦曼云带着李念凡来到三楼靠近栏杆的位置,可以一眼看到楼下的舞台,是视角绝佳的一处地段。

    此时,舞台上有一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正手持着折扇,给大家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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