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路上-《都市的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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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杜科长,为了安排他的侄子进去,已经走巡警队大队长的门路,开始在街道马路上巡逻了……”
嗯!一听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物,我立即明白了几件事。第一,警犬训练基地应该挂在巡警队名下,分属治安管控中心,有专管领导也就是某位副局长负责。级别不够高,连拒绝人情的机会都没有。第二,事业编制的事情十有八九是真。这位杜科长肯定是听到什么风声了,先把侄子安排进来,一旦事情落实,按照内部先照顾的原则,他就有很大的余地进行操作。
一旦获得事业编制,就彻彻底底与众多合同工不同了,以那位杜科长的手段,完全可以跨部门平调。譬如说,县里环卫局的待遇、福利首屈一指,平调一个事业编制过去,活不用多干,完全可以躺着享受。
解释一下:鉴于乡镇城市化进程过快,引发一系列的环境卫生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经过县四套班子几次会议讨论,决定在环卫局开展试点改革。
改革的方式很简单,照搬南方大城市成功的经验,将城区道路,公共场所、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分包出去,以投标招标的形式,吸引社会贤达,有志于此的公司和个人,专注于这方面的工作。
环卫局则派人对不同路段,不同地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也即是从负责环境卫生的具体工作中抽身出来,转变成监督者,对中标的公司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于是,环卫局所属的庞大职工队伍,一夜之间压缩了,取消掉的事业编制、职工待遇,节省下来的财政预算,总算落到了实处。
事实上,得利的不止是中标的公司和个人承包商,城区市容环境大幅度提高,再也没有过去垃圾成堆,腐烂发臭、污水横流也没人管的事情,看上去真的跟上了时代。
因为这件事情,城乡居民交口称赞,他们才是真正的享受到,改革红利的主体,也算是县政府相当抢眼的政绩。
当然了,如果中标的公司和个人承包商,不是和环卫局有关的人,那就更完美了。不过,白璧微瑕,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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