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三七分的头发,斜刘海几乎要挡住整只眼睛,眼神清澈明亮,五官线条分明,脸庞白皙干净,180的身高搭配白色t恤,深蓝色的牛仔短裤,脚踩一双红黑相间的耐克篮球鞋。 虽然以自己后世的眼光来看有些俗气,但是没有了啤酒肚和双下巴,还有熬夜加班的黑眼圈,整个人充满了年轻的活力。 李慕白甩了甩头,想把刘海甩上去,但是这么多年没甩了有些生疏,没甩上去。 用手捋了捋刘海后,李慕白笑着对镜子说道:“哟,这不是彦祖嘛,你也来参加高考啊!” 离开了考场,入眼的是一群等着考生的家长,和提前交卷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考生。 再往后看去是熟悉又陌生的马路和建筑。 熟悉是因为李慕白所在的北方小县城没什么大发展,在之后的十多年里并没有什么变化,陌生是因为记忆里他们应该更陈旧一些。 “大白!你怎么才出来啊。” 看着面前气喘吁吁对自己大声抱怨的人,李慕白一愣,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王旭,自己高中时的死党,高中毕业后联系慢慢变少了,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县城做公务员,前两年的时候还见过,体重有两百多斤。 “我知道你高中的时候很瘦,没想到你瘦的跟排骨架子似的。” 王旭小眼睛眨了眨说道:“你在说什么狗话?给你。” 说着,王旭把一束红玫瑰递到了李慕白手里。 眼前的红玫瑰把李慕白干懵了。 “你他妈有病吧,送老子红玫瑰干什么?” 王旭一听怒了。 “你他妈还好意思说呢,说好了一起提前半个小时交卷,我陪你去买花送任婷婷,老子看你没出来自己颠颠的去帮你买的,你不说谢谢就算了,跟我装什么傻啊?” 任婷婷? 红玫瑰? 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李慕白。 曾经的李慕白也是海源高中响当当的舔狗一条。 那个时候的李慕白信奉的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鞍前马后的舔了任婷婷整整高中三年,大学一年。 直到大二的时候看到任婷婷上了一辆奔驰,主动的扑到那个男人身上热情主动索吻。 那时李慕白才明白自己心中女神的矜持都是给他一个人的。 李慕白扶着额头叹气道:“能退吗?” 王旭拿着小眼睛横着李慕白说到:“这是鲜花啊,你说呢?” 说着还把花塞到李慕白手里,说到:“一共88块,你别想赖账啊。” 李慕白拿着花有些无奈,和以前李慕白送的所有礼物都一样,这束玫瑰花任婷婷也收下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