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人生不是书上的故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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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晚了,9000字章节,不算入4号的更新。)

    空中飞鹰盘旋,枯枝上乌鸦嘶叫。

    原本平整宽阔的官道,早已支离破碎,一支车队,颠簸不已。

    石毫国作为朱荧王朝最大的藩属国,位于王朝的西北方向,以沃野千里、出产丰富著称于宝瓶洲中部,一直是朱荧王朝的大粮仓。同样是王朝藩属,石毫国与那大隋藩属的黄庭国,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石毫国从皇帝、庙堂重臣到绝大多数边军将领,选择跟一支大骊铁骑大军硬碰硬。

    战火蔓延整个石毫国,今年开春以来,在整个京城以北地带,打得异常惨烈,如今石毫国京城已经深陷重围。

    不但是石毫国百姓,就连附近几个兵力远逊色于石毫国的藩属小国,都人心惶惶,当然不乏有所谓的聪明之人,早早依附投诚大骊宋氏,在隔岸观火,等着看笑话,希望所向披靡的大骊铁骑能够干脆来个屠城,将那群愚忠于朱荧王朝的石毫国一干忠烈,全部宰了,说不定还能念他们的好,兵不血刃,在他们的帮忙下,就顺利拿下了一座座武库、财库丝毫不动的高大城池。

    磕磕碰碰的路途,让不少这支车队的车夫叫苦不迭,就连许多背负长弓、腰挎长刀的精壮汉子,都快给颠散了骨头架子,一个个萎靡不振,强自振作精神,眼神巡视四方,以免有流寇劫掠,这些七八十骑弓马熟谙的青壮汉子,几乎人人身上带着血腥气味,可见这一路南下,在兵荒马乱的世道,走得并不轻松。

    真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挣银子,说句不夸张的,撒泼尿的功夫,就可能把脑袋不小心掉在地上。

    期间最凶险的一场堵截,不是那些落草为寇的难民,竟是一支三百骑假扮马贼的石毫国官兵,将他们这支商队当做了一块大肥肉,那一场厮杀,早早签下生死状的商队护卫,死伤了将近半数,如果不是雇主当中,竟然藏着一位不显山不露水的山上神仙,连人带货物,早给那伙官兵给包了饺子。

    这支车队需要穿过石毫国腹地,到达南方边境,去往那座被世俗王朝视为龙潭虎穴的书简湖。车队拿了一大笔银子,也只敢在边境关隘停步,不然银子再多,也不愿意往南边多走一步,好在那十数位外乡商贾答应了,允许车队护卫在边境千鸟关掉头返回,之后这拨商贾是生是死,是在书简湖那边攫取暴利,还是直接死在半路,让劫匪过个好年,反正都不用车队负责。

    这一路走下来,真是人间炼狱修罗场。

    饿殍千里,不再是读书人在书上惊鸿一瞥的说法。

    车队在沿途路边,经常会遇到一些哭喊连天的茅草店铺,不断有成人在贩卖两脚羊,一开始有人不忍心亲自将子女送往砧板,交给那些屠夫,便想了个折中的法子,父母之间,先交换面瘦肌黄的子女,再卖于店家。

    许多饿疯了的流亡难民,成群结队,像行尸走肉和野鬼幽灵一般,游荡在石毫国大地之上,只要遇到了可能有食物的地方,蜂拥而上,石毫国各地烽燧、驿站,一些地方上豪横家族打造的土木堡,都沾染了鲜血,以及来一些不及收拾的尸体。车队曾经经过一座拥有五百同族青壮护卫的大堡,以重金购买了少量食物,一个胆大的精悍少年,眼红艳羡一位商队护卫的那张硬弓,就套近乎,指着城堡外木栅栏那边,一排用来示威的干瘪头颅,少年蹲在地上,当时对一位车队扈从笑嘻嘻说了句,夏天最麻烦,招蚊蝇,容易瘟疫,可只要到了冬天,下了雪,可以省去不少麻烦。说完后,少年抓起一块石子,砸向木栅栏,精准击中一颗头颅,拍拍手,瞥了眼目露赞赏神色的商队扈从,少年颇为得意。

    当时一个身穿青衣、扎马尾辫的年轻女子,让那少年心动不已,之所以与商队扈从聊这些,做这些,无非是少年想要在那位好看的姐姐眼前,表现表现自己。

    只可惜那位青衣姐姐从头到尾都没瞧他,这让少年很失落,也很失望,若是这般美貌若祠庙壁画仙子的女子,出现在来这边寻死的难民队伍当中,该多好?那她肯定能活下来,他又是族长的嫡长孙,哪怕不是第一个轮到他,总归能有轮到自己的那天。不过少年也知道,难民当中,可没有这般水灵的女子了,偶有些妇人,多是黝黑黝黑,一个个皮包骨头,瘦得跟饿死鬼似的,皮肤还粗糙不已,太难看了。

    那个青衣姐姐身边,还站着个岁数稍大的女子,背着把剑,不过姿色就差太多了,尤其是身材,一个天一个地,若是后者单独出现,少年也会心动,只是当她们站在一起,少年眼里便没有了后者。

    商队继续南下。

    经常会有流民拿着削尖的木棍拦路,聪明一些的,或者说是还没真正饿到绝路上的,会要求商队拿出些食物,他们就放行。

    商队当然懒得理睬,只管前行,一般来说,只要当他们抽刀和摘下一张张硬弓,难民自会吓得鸟兽散。

    也有一些难民,红着眼睛只管往前冲,打算哄抢一番,商队护卫扈从本就是江湖武夫出身,又不是石毫国人氏,一路南下,早已麻木,队伍里又死了那么多兄弟朋友,内心深处,还巴不得有人冲上来给他们解解恨,所以精悍骑队如渔网撒出,手起刀落,或是比拼箭术,以射中眼眶者最佳,射穿脖颈次之,射透心口再次之,若是只能射中腹部、腿脚,那可是要惹来讥讽和笑话的。

    这次雇佣护卫和车队的商贾,人数不多,十来个人。

    除了那位极少露面的青衣马尾辫女子,以及她身边一个失去右手大拇指的背剑女子,还有一位不苟言笑的黑袍青年,这三人好像是一伙的,平时车队停马修整,或是野外露营,相对比较抱团。

    此外这拨要钱不要命的商贾主事人,是一个身穿青衫长褂的老人,据说姓宋,护卫们都喜欢称呼为宋夫子。宋夫子有两位扈从,一个斜背乌黑长棍,一个不带兵器,一看就是地道的江湖中人,两人年岁与宋夫子差不多。此外,还有三位哪怕脸上带笑依旧给人眼神冰冷感觉的男女,年龄悬殊,妇人姿色平庸,其余两人是爷孙俩。

    给扈从们的感觉,就是这拨商贾,除了宋夫子,其余都架子大,不爱说话。

    这天夜里,歇脚于一座已经荒废、胥吏逃散的破败驿站,物件早已被收刮一空。

    青衣马尾辫女子,蹲在驿站外一堵倒塌大半的泥土墙头上。

    与她形影不离的那个背剑女子,站在墙下,轻声道:“大师姐,再有大半个月的路程,就可以过关进入书简湖地界了。”

    青衣女子有些心不在焉,嗯了一声。

    那位宋夫子缓缓走出驿馆,轻轻一脚踹了个蹲坐门槛上的同行少年,然后单独来到墙壁附近,负剑女子立即以大骊官话恭声行礼道:“见过宋郎中。”

    老人笑着点头,“徐姑娘还是这般客气,过于见外了。”

    此郎中并非药铺郎中。

    这位气态儒雅的青衫老人,是大骊礼部祠祭清吏司的主事郎中。

    这个位置,黄庭国石毫国这些藩属小国,属于比较大一点的芝麻官,光是礼部衙门,上头就有侍郎,再上头还有尚书,说不定哪天就要被品秩相当的辅官,员外郎给抢了位置。可在大骊,这就是一个极其关键的位置,是大骊王朝最有权柄的三位郎中之一,位不算高,从五品,权极其重。除了名义上一位祠祭清吏司郎中该有的职责,还掌管着一国山水正神的评定考核、以及举荐权。

    大骊一直不设立江水正神与祠庙的冲澹江,突然多出一位名叫李锦的江水精怪,从一个原本在红烛镇开书铺的掌柜,一跃成为江神,据说就是走了这位郎中的门路,得以鲤鱼跳龙门,一举登上神台高位,享受各路香火。

    而两位女子,正是离开龙泉剑宗下山游历的阮秀,徐小桥。

    至于为何要离开大骊王朝如此之远,就连徐小桥和董谷都觉得很意外,至于他们的大师姐阮秀,就全然无所谓了。

    徐小桥见宋郎中像是有事相商的样子,就主动离开。

    宋郎中走到墙头上,盘腿而坐,微笑道:“我要感谢阮姑娘的大度。”

    阮秀收起一只帕巾,藏入袖中,摇摇头,含糊不清道:“不用。”

    宋郎中笑问道:“冒昧问一下,阮姑娘是不在意,还是在容忍?”

    阮秀问道:“有区别吗?”

    老人点点头,正色道:“若是前者,我就不多此一举了,毕竟我这么个老头子,也有过少年爱慕的岁月,晓得李牧玺那般大小的毛头小子,很难不动心思。如果是后者,我可以提点李牧玺或是他爷爷几句,阮姑娘不用担心这是强人所难,这趟南下是朝廷交待的公事,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丝毫不是阮姑娘过分了。”

    阮秀说道:“没关系,他爱看就是看吧,他的眼珠子又不归我管。”

    宋郎中哑然失笑。

    此次随行队伍当中,跟在他身边的两位江湖老武夫,一位是从大骊军伍临时抽调出来的纯粹武夫,金身境,据说去军中帅帐要人的绿波亭大谍子,给那位战功彪炳的主将,当面摔杯骂娘,当然,人还是得交出来。

    一位出身大骊江湖大门派的帮主,也是七境。

    此外三人,是一队临时组建的粘杆郎,爷孙俩人当中,少年名为李牧玺,是位精通符箓和阵法的修道天才,与他的爷爷和父亲三代人,都是大骊朝廷的粘杆郎,父亲死于前不久一场,所以这趟南下远游,对于爷孙二人来说,既是衙门里边的公事,也是有私怨夹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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